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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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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年的8月17日,罗啸春终于再次回到了盛兴。

    他坐在飞机上,当打开窗户隔板看到了祖国国土的那一刻,他一直压抑着的归心终于被激起涟漪。

    他一手拉着一个规格158的大号行李箱,一手拽着一个登机箱,肩上还挎着一个鳄鱼皮的公文包。他匆忙地走进了洗手间,对着镜子,他摘下了那副金丝变色近视镜,理了理发型,然后用水洗了一把脸。他对着镜子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拿了一张纸巾擦干了脸,戴上了眼镜。

    接着,他拖着两个行李箱,挎着公文包走出了洗手间。“叮叮——”手机传来两声提示音,罗啸春从米色的休闲裤口袋里拿出手机,摁了下屏幕。屏幕上提示着对方发来的简短信息:“我到了,C5口。白色‘现代胜达’SUV。”

    罗啸春拉着两个行李箱,尽管都很重,但是罗啸春的速度愈加地快了起来。

    等到罗啸春一路小跑跑到C5出口时,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,而他却睁大了眼睛,嘴角露出禁不住的激动与喜悦,表情怎么看都是一种兴奋。

    在机场C5号出口,正巧所有等人的车辆里,只有一辆SUV是白色的。一个敞着黑色衬衫、里面穿着黑色背心的男人把自己的身子倚在那辆车前。他也戴着一副墨镜,不过是不锈钢丝的,镜片圆圆的而且很大。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细细的金链,上面还有一个铂金制成的狼牙吊坠。他的左手拇指和食指正捏着一支刚点着的香烟,右手时不时地还伸进自己深蓝色牛仔裤裤兜里,摸摸手机,或者直接拿出来看看。

    那男人一边抽着烟,一边盯着手机,一边又往机场的出口处看着。等到罗啸春从大门里出来之后,那男人把右手举得老高,连连冲着罗啸春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“大哥!大哥!”

    罗啸春看见那男人,笑了笑,拖着两个行李箱奔到了他的身边。

    “夏至!你小子!“罗啸春放下行李箱,然后猛地张开了双臂。

    罗夏至也欣喜若狂,猛地跟罗啸春抱在了一起:“哥,你终于回来了!”

    罗啸春松开了夏至,仔细端详着他,说道:“你小子!看见我了也不说帮我拿着行李?嗯?让我看看!嗯,比小时候结实了,长高了,也比以前黑了!还怎么留上胡子了呢?”

    罗夏至笑了笑,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上一圈络腮胡。罗夏至自从前两年看了《中国好声音》之后,就开始听杨坤的歌了。他继承了他老爹的沙哑嗓音,所以每每唱起《无所谓》《牧马人》这些歌曲的时候,让人听起来的确特别有感觉。罗夏至对杨坤崇拜到不能自已,所以也留了一个“三十二郎”式的胡子,但是他的胡子要比杨坤的短,但也要比他的更浓更黑。“嗨,没事儿留着玩的……哥,你不知道,我是真想你。你这十年都没回来了,家里真的没人不想你的,但我应该算是最希望你能回一趟国的。你看看,当初你走的时候,我还没上高中呢!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么,当初你才多高?现在跟我快差不多了。你现在有多高?”罗啸春问道。

    “185。”罗夏至的身材属于标准的东北男人范儿,个子高,身子看上去比较瘦,但是从衣服上还是能看出肌肉凸起的轮廓。

    罗啸春捏了捏罗夏至的肩膀,说道:“你看看,就跟我差了三厘米!咱们家的二霜也是大小伙子了。”说着,罗啸春突然看到了罗夏至手里的那根烟,接着打趣的说道:“你看看,并且还出息了,还成了老烟枪了呢!”

    罗夏至看着烟,又看了看大哥,无奈地笑了笑:“……诶,没办法,习惯了都。”

    罗啸春笑笑,然后趴到罗夏至耳边,小声地说了一句:“能给我来一根么?”

    罗夏至看着大哥,然后笑着埋怨道:“看看,你还说我呢?你不是也抽上了么?”

    “没办法,习惯了都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说着,罗夏至从左边裤子口袋里,拿出一盒烟,从里面抽出一支,接着给罗啸春点上。

    罗啸春抽了最多三口,然后呛得脑子发晕,索性把烟熄了扔进了垃圾桶。此时罗夏至也抽得差不多了。夏至帮着啸春把行李箱放进了车后备箱里,然后两个人坐在了车上,驶离了机场。

    从机场开到城郊的这段路里,罗啸春和夏至兄弟俩几乎没怎么说话。并不是因为两个人的话题少,实在是因为罗啸春一直都在看着道路两旁的景色而忘了说话。十年前,罗啸春从这里出发的时候,机场周围这片区域还都是田地或者野地,而现在,这里有许多工业园区,有着机器工作的农场,甚至还有一家主题游乐园。而这些地方之间的公路,阡陌纵横。十年间,这里的变化,足矣让人目瞪口呆。罗啸春把头一直转向车窗外,一边看着公路两旁的景象,心中一直感慨着。

    “我真的都快认不出来这里了。”许久,斜倚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罗啸春感叹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,哥,跟你待过的那些地方比,咱们这现在咋样。”

    “好,好多了!好的太多了!毕竟多了一份亲切啊!”

    “你这也太幸运了,哥,还能被你们GM派回咱们盛兴来,然后现在每年待遇还按照加币给,这生活也忒小资了!你这是一人当精英,全家跟着高兴呢!”罗夏至咧着嘴说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精英,不就是给自己挣口饭钱么?呵呵……这次回来,其实也算是阴差阳错,之前总部一直想让我去香港,我说什么没去,跟那儿八字风水不和;我本来是争取去SH或者BJ的,没争取上。突然有一天总部宣布,说要在原有的盛兴分公司基础上建立一个东北区域,需要从各个其他地区调派人手,没等HR安排,我就毛遂自荐了。”罗啸春把双手抬起,放在脑后枕着,接着打了个哈欠,“哈啊——呣!……还是自个家舒服啊!“

    罗夏至微微笑笑,“哥,你要是累了你就先睡一会儿,一会儿到了我叫你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儿……不困。”罗啸春说道,“在SH待的那两周,我早就把时差倒过来了。在那儿我也啥事儿,早就休息的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罗啸春回头看了看左后方的盲点,动作麻利地打灯然后换线,之后他腾出手,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。

    收音机正好在播放着一挡音乐节目,让罗啸春一下子来了精神。十年的时间里,他很少能听到中文的广播,后来忙起来的时候索性不停广播了。收音机里的播音员放送完一个网络段子之后,接着播放了一首歌曲。听着一阵火车轰鸣的声音和电子音组成的前奏的时候,罗啸春就笑了出来,因为他马上就想起来这首歌是什么了。

    “现在还有人在听《我的地盘》呢?这首歌居然没过时?”罗啸春笑着问道。罗啸春还记得,那张专辑《七里香》陪他度过了整个高三枯燥而乏味的时间。从那以后,他也几乎没再听过周杰伦的歌曲。

    “什么没过时啊,估计是有谁点的歌吧……现在这帮孩子,都开始听什么‘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’了。现在这00后都要初中毕业了,咱们这帮80后们都集体奔三了,我现在越来越感觉,有的时候,真是跟不上现在的潮流咯!”

    “呵呵,你还追赶潮流呢?你这胡子,应该就算潮流吧!”罗啸春打趣道,转而又说着:“你毕竟还在追赶呢,我呢,除了有时候看一下新闻以外,彻底跟潮流算是脱节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别这么说啊,哥,你不一样啊!你接受的潮流那都是国外的,都是欧美西方化的潮流,高端、大气、上档次,跟咱们这边不一样!嘿嘿!”

    “都觉得我这次回国工作挺让人羡慕的,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回来这边的生活呢?”听着熟悉的节奏,看着外面不熟悉的景象,罗啸春接着如同呓语一般感叹道:“唉,一转眼居然就是十年了……真是‘怀旧空吟闻笛赋,到乡翻似烂柯人’啊。”

    罗夏至砖头看看罗啸春,笑笑:“哥,怎么样?现在的盛兴,不比国外差吧?尤其最近这几年,发展可快着呢?就说我们公司,那现在一个月里总能接到国外的单子。有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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